庄永谅就诽谤哈里士案提上诉 上诉庭准展延518聆审

(本报讯)前沙巴首席部长丹斯里哈里士起诉庄永谅医生发表文告诽谤而胜诉,庄永谅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昨获准展延五月十八日聆审。

庄永谅的文告乃刊登于2011年7月17日,标题“哈里士须证明自己清白”,遭哈里士起诉,认为具有诽谤因素,影射他涉及发出蓝色身份证给外来人。

后来,高庭审讯后,于2014 7月15日宣判哈里士胜诉,庄永谅须赔偿十万令吉名誉损失及支付五万令吉堂费。

庄氏仍由玛丽娜张美玲律师代为提出上诉,哈里士仍由山尼古莱律师代表。

此上诉案原编定昨天聆审,唯上诉庭鉴于时间不足,展延至五月十八日聆审。(050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