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批准国际劳工公约最低薪金制

(布城8日马新社讯)大马是东盟第一个和亚洲第五个,批准国际劳工公约最低薪金制的国家。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里察烈指出,这份文件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105次国际劳工大会上,提交给国际劳工组织。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这份已获批注的文件已提交给该组织总干事莱德,以示批准国际劳工公约有关最低薪金的部分,也就是:“131号公约:1970年大会通过的最低薪金制(C131)”。

“这项公约是划定最低薪金制和相关事项的国际文书,批准公约的国家必需遵守。”

里察烈代表大马出席本次大会,随行者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大马职工总会总秘书哥巴吉南,以及大马公务文员职工总会拿督骆燕萍。

里察烈指出,大马政府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一员,之前已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的另16项公约。

他说,此举是大马一项积极的行动,以通过落实2013年推行的最低薪金制的每一层面,改善国家劳工市场的水平。

“这也向国际舞台展示大马的决心,以改善国家劳动政策,尤其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障,以照顾工人的福利。”

他说,政府在决定批准国际劳工公约前,先通过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向国际劳工组织请益。

他指出,政府认为我国现有的最低薪金政策的机制和结构,与国际劳工公约的条款相辅相成。

“政府希望通过最新的批准,大马可改善我国现有的最低薪金制,这也与大马在2020年成为高收入国的目标一致。”

另外,他呼吁雇主大力支持最低薪金制,以提升工人的生活水平,尤其是低收入群体。

他说,人资部将为各造包括媒体举行汇报会,以讲解这项公约,以及所有雇主遵守其下条款的必要性。

国际劳工大会由6月6日举行至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