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良疾呼政府行动对付 无准证「优步」及GrabCar

(本报讯)大马旅游及旅行社公会全国副主席拿督陈国良昨日疾呼政府采取必要行动对付采取网络召车服务的「优步」(Uber)及GrabCar。

他表示,这是因为这两种服务并未获得大马当局批准及发予准证。

他说:「允许这些服务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合法的业者都得遵守条规,但他们却可以自由活动……更糟的是,合法的业者得常常遭到警方、陆路交通局、商用车辆执照局以及旅游部等列为目标群。

「『优步』及GrabCar可以未获当局批准、且使用私家车营业,简直就是对当局掴掌。」

陈国良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说,如果说乘客倘选择没有商用保险的「优步」及GrabCar「是由他们自行负责安全之事」,那麽,当局也不应采取行动对付不载汽车安全带的人,因为那同样「是由他们自行负责安全之事」。

他说:「明显地,法律需维护整体的利益,一旦执行才可生效。司机需要被规定获取公共交通服务执照并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测,汽车也需每半年进行检测。乘客是否受保险保障?汽车是否具有任何方便辨认的标志?」

陈国良指出,该网络召车服务虽然可以声称「摒除任何具有问题的司机」,但当乘客作出投诉时,为时已晚,况且该系统也无法追踪司机,只能追踪司机的手机。

他说:「罪犯一旦偷取优步司机的手机,即可透过有关手机运用程序为所欲为。」

因此,他期望当局在事情变本加厉之前采取有效对治方案,「不能容忍不公平的竞争。」(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