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未检验电眼配备 商行及董事均遭罚款

(本报讯)一间商行被查获售卖一台未有准证闭路电视配备,两名董事被控上法庭,认罪后,商店被判罚五千令吉,两董事各罚二千令吉。

有关公司设于亚庇加拉文星商场,被控于2013年 10月30日被发现售卖 未符标准通讯配备,即一台无线闭路电视,因而触犯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6(1)(b)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令吉或六个月监禁,或二者兼施。

两名董事奥斯曼(59岁)与苏哇蒂(44岁)也个别面对以上控状;前者代表公司,对控状皆承认有罪。

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会的主控官再鲁纳哈简述案情指出,当天来自工业标准局(SIRIM)官员假扮顾客,向该店购买一台无线闭路电视配备,较后证实未获该局所认证,因而触犯以上法令条文。

律师亨利古迪代为求情指出,该公司与两被告均为初犯,他们均给予调查人员充份合作,而且如今已经停业。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因而宣判该商行罚款五千令吉,两男女董事各罚二千令吉,或各以二个月监禁代替。{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