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集中地契计划下,州政府从2009年至今共批准了69份“集体地契”,共11万英亩的土地予乡村居民,并有1万230名村民受惠。
首长署助理部长拿督艾伦安津今日于州议会的口头问答环节上,回答瓜拉班尤区州议员里姆斯的提问时,如斯指出。
这些地契的地段分布在州内十二个县区,其中包括了纳巴湾、根地咬、实必丹、哥打马鲁都、吧巴、兰瑙、比鲁兰、东谷、京那巴丹岸、必达、丹南和仙本那。
拿督艾伦透露,目前尚有五份集体地契,涉及四个县区的三千七百廿五英亩,在等候土地测量局拟地契。有关地契一旦获批准,将有441人受惠。
另外还有十四份集体地契,涉及二万四千二百八十四英亩土地在等候州政府审批准,这将让2千729名村民受惠。
他强调,发给当地村民的集体地契须符合多项条件,包括了该政府地段必须超过五百英亩,倘若是500英亩以下,则可以视于村民需求而作出考虑。
另外一项条件即是,有关地段必须通过政府机构作为提升人民社会经济的用途,如“农业城市”计划。 (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