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挪用公款 推销员不认罪

(本报讯)一名推销员在推事庭被控挪用公款一万五千令吉,否认有罪,获准保释候审。

被告艾蒙朱 ,被控于去年 3月3日早上10点在惹兰苏拉曼一间餐厅,挪用其公司的一笔一万五千令吉,因而触犯刑事法典403条文。

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阿沙曼不反对被告以法庭所设定条件下保外候审。

推事洁西卡批准被告以二千五百令吉及二人保释,展九月一日过堂。

另一方面,友族男子莫哈末沙华,被控于去年 9月20日下午至隔天早晨之间,擅闯入兵南邦惹兰担布南的一间修车厂,今天过堂,保持不认罪立场。

推事庭择定此案于九月十九日开审。{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