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郎酒店卖淫 改口认罪罚七千元

(本报讯)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子在推事庭被控卖淫过堂时,改口认罪,而被判罚款七千令吉,或以七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张燕(译音)乃被控于今年七月廿二日晚上在兵南邦一间酒店房间内,进行卖淫而触犯刑事法典372B条文。

被告曾于七月廿六日面对以上控状,但否认有罪,被令须受延长扣留至本月十六日过堂,届时将另择定开审日期。

不过,被告提前改变初衷认罪,主控官林瑞明警长因而要求法庭被告适当的判罚。

被告代表律师李政安代为求情,指被告深感后悔,希望只被罚款而免去坐牢。

推事史蒂芬妮聆毕一切,宣判被告罚七千令吉,或以七个月监代替。(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