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青年劳工因贩毒罪被修改为藏毒,改口认罪而被判监12年及鞭笞10下,原向上诉庭提呈上诉,唯昨天审讯前决定放弃,因而其上诉被撤消,维持原判。
上诉人哈密阿里,33岁,原被控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5点在兰瑙波宁温泉区一间酒店前,贩运63.06克冰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在今年二月十八日开审日时,控方提呈交替控状指他拥有上述毒品而触犯同上法令第39A(2)条文。
被告当天改变初衷,承认犯下交替控状后,即遭拿督诺再雅法官宣判入狱12年及鞭笞十下;后来他认为刑罚太重而上诉。
律师南星代表上诉人向上诉庭表示,决定放弃上诉;副检察司东姑英丹未有异议,交由上诉庭作出裁决。
上诉庭三司拿督罗哈娜,拿督王南吉与拿督哈丝娜遂给予批准,撤消上诉,维持原判。{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