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首2个月破4油棕果窃案 成功逮捕4嫌犯

(本报拿笃记者3日讯)拿笃警方刑事组于今年正月至2月期间共侦破4宗油棕果偷窃案,并且成功逮捕4名嫌犯,其中1人已被判监禁、1人被判罚款以及2人仍等待接受判刑。

警方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第一宗案件是在1月14日在联邦土地统一与复兴局(FELCRA)油棕园发生。

当时下午约3时30分,一辆陌生四驱车擅自进入有关油棕园范围,该园员工因此起疑心,便到油棕园第17种植区范围巡逻,结果发现有2名男子正在偷采油棕果。

该2名男子被发现后拔腿逃跑,惟有其中一人成功被逮捕,而另一人则逃脱。员工随后将该名26岁的嫌犯交予警方处理,而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379条文控告嫌犯,最终被推事庭判决监禁9个月。

第二宗案件则是于2月6日中午12时,发生于乌鲁瑟佳玛一个油棕园地区。当时园主发现一辆可疑四驱车进入其油棕园范围,车内有2男1女。

有关3人潜入他人油棕园内偷窃油棕果,不过罪行最终被识破,在逮捕行动中只有1名男子被逮捕,另外1男1女成功逃脱,警方同时也充公21颗油棕果实以及用来干案的四驱车1辆。此案件在刑事法令第379条文下进行调查,目前等待安排开庭审案。

接着,第三宗案件是于本月9日约早上8时,在敦古区一座油棕园发生。该园员工当天发现一名认识的男子进入油棕园范围,该男子持着相关地契声称该油棕园是属于他本身的。

员工随后便致电通知园主,园主也示出合约文件证明有关油棕园是属于园主。在当时的情况下,嫌犯似乎不理会企图运载所采收的油棕果离开,但是却在入口处被拦截,入口处大门也被关闭。

警方一旦介入调查之后,证实嫌犯使用诈骗手段擅闯他人地方,并且在刑事法令第317条文下嫌犯被判罚款3千令吉。

此外,第四宗案件则是于2月19日在某油棕园发生。警方是于2月20日下午约2时35分接获一名园主报警,指他所采收并堆积在其园内的28颗油棕果不见了,相信是被偷走。

警方刑事组之后在接获可靠情报下,于2月27日约下午1时在位于瑟佳玛路12里处的一家SELESA MAJU公司油棕果称重处逮捕2名男子,同时也充公28颗油棕果以及1辆四驱车。

警方扣留有关2名嫌犯,并援引刑事法令第379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将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