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起诉不合理调职 全案审结地庭五八宣判

(本报讯)受到“ 十四头小象离奇死亡”牵连而被调职的沙巴基金局集团子公司环境部经理玛丝杜拉,被公司不合理调职诉讼案,诉辩双方共十人完成供证,地庭订五月八日作出宣判。

起诉人玛丝杜拉,47岁,是沙巴基金局集团子公司的一名环境部经理,其诉状指她的职责包括确保其森林区都符合环境条规,而在小矮象死亡事件后,她曾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多项建议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后,却遭到调职,因而起诉其公司不合理调职。

起诉人由徐瑜憼与徐炜翔律师代表,答辩方有四人:沙巴基金局森林部经理佐哥里摩西基,人力资源及行政集团高级经理罗丝玛娃蒂,森林行政及财务经理李芙仪(译音)及沙巴森林局总监森马南。

答辩方由卡奴哥巴律师代表,诉方传召6人而辩方则有4人,全部完成供证,双方获准一个月时间准备书面陈词,法官艾奴莎玲订五月八日作出判决。{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