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别人大马卡 厨师判监廿五月

(本报讯)一名青年厨师被发现拥有别人报失大马卡,向法庭认罪,被判入狱25个月。

被告赛夫阿都拉,18岁,被控于今年2月28日中午十二点半在亚庇惹兰东姑阿都拉曼路一路旁,被发现拥有一名大卫巴西尔所失落的大马卡000817-12-0673而触犯国登记法令第25(I)(O)条文。

主控官占士巴朗警长说,被告受警员截查后,所出示的证件受到质疑因而被捕,后来证明乃报失证件。

推事仙蒂马珠宣判如上述。

另一方面,青年马哈迪阿布纳哇斯,被控于去年6月16日晚上七点四十分在亚庇市区一停车场非礼一少女,

触犯刑事法典354条文,否认有罪,获准以3千令吉(其中2千令吉存保)及二人保释,展4月25日过堂。(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