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当调解人减法庭重担 或委太平局绅为二级推事

(本报讯)首席部长拿督慕沙阿曼昨日指出,州政府考虑透过州元首权限在宪报上颁布,正式委任太平局绅为二级推事;他也表示可以训练太平局绅为各项争议的调解人,以减低法庭的审讯重担。

他表示,州政府也考虑委任太平局绅为原住民法庭职员,以协助处理原住民法庭的案件,并且给予作为该法庭法官的土酋指导。

他说:「沙巴太平局绅理事会向州政府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委任太平局绅为二级推事……太平局绅也可充当调解人,以协助处理诸如土地、动产及意外的争议;我已指示州律政司研究这些要求。」

慕沙是在由沙巴太平局绅理事会与沙巴律师公会联办的二零一七年联合研讨会开幕礼上发表的演词中这麽表示,其演词由首长助理部长拿督杨爱华代读。于亚庇某著名酒店举行的该研讨会主题为:「公义和权益——前进的步伐」。

他表示认同太平局绅可以为人民,特别是偏远的内陆地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如果他们成为二级推事,可以在没有法官及县官和副县官的情况下,聆审一些较小及还押案件。

他也表示寻求州律政司署的劝告,以便为州政府发出通知书予联邦部门及机构,以承认太平局绅在本州所具有的权力,与西马的太平局绅有别。

他说:「沙巴的太平局绅理事会关注的其中一个问题是,沙巴太平局绅可对联邦政府官方文件加以认证;在西马,太平局绅的权力受限于对文件的认证,然而在沙巴,太平局绅可确认文件和在其面前签字的人士给予作证。」

沙律师法修正法 料七月正式生效

慕沙也说,于去年通过的修正沙巴律师法令之法案已在今年三月卅日在宪报上颁布,预料可在今年七月正式生效。

他表示,体现沙巴在一九六二年政府际委员会报告下的宪法保障的是项法案,将加强沙巴在法律界的自主权,包括成立全新的法定机构,即是沙巴法律协会,并强制所有执业律师必须加入成为会员。

提到沙巴争取在一九六三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的权益时,他表示,州政府已成立由沙巴特别任务部长拿督张志刚为首的沙巴权益检讨委员会,并在向各造集意见后提呈备忘录予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拉萨,并获后者的良好回应。

他说,纳吉于早前宣布自下个月一日起豁免川行东、西马之间的货船限制,就是这项行动下的成果。

慕沙也赞扬沙巴律师公会积极参与州政府重新检讨发出分层地契问题之委员会。

他表示,州政府支持沙巴太平局绅理事会和沙巴律师公会缔造法律权益和课题觉醒的努力,同时,他也宣布各拨出五万元予沙巴太平局绅理事会和沙巴律师公会。

马兰俊表态力挺提升 沙砂原住民法庭地位

(本报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俊昨日表示极力主张全面提升沙巴及砂拉越特有的原住民法庭地位,成为我国真正的第三司法制度。

他表示,这必须修正联邦宪法及成立原住民司法委员会等,以委任该法庭法官,使之如现有的民事法庭及回教法庭地位相同。

他说:「沙巴与砂拉越原住民人口多达四百万人,原住民法庭必须真正提升至我国第三司法制度,为原住民的后代造福祉。

「目前(担任原住民法庭法官的)土酋看来更像政治人物多过像法官,如果你与他们合不来,你的案件又由他们审讯的话,你就完蛋了,这是不公平的……因此,我期盼非由部长或人民代议士来委任土酉,而是另行成立一个司法委员会来处理。」

马兰俊是在由沙巴太平局绅理事会与沙巴律师公会联办的二零一七年联合研讨会开幕礼上发表首要演说时这麽表示。

他指出,提升原住民法庭地位能更效根据沙砂原住民的习俗处理问题和纠葛。

他说:「原任民事务应该由原住民法庭处理,不是民事法庭也不是回教法庭,没有任何人比原住民更了解自己的问题,我们不要由回教法庭来审理原住民问题……原住民司法制度与民事及回教法庭司法制度地位相等,原住民法庭在聆审案件时更具独立性。」

马兰俊在过后接受报界访问时指出,原住民法庭与回教法一样属于沙巴州司法体系,但提升原住民法庭需要修改联邦宪法第一百廿一条文,以及能妥善设立。

他说,总检察署正在起草提升原住民法庭之报告,他希望现任总检察司丹斯里阿芬迪继续跟进,「该工作迄今已完成八成。」

询及原住民法庭及回教法庭审讯与诠释会否有所冲突,他表示问题可以解决,「当年设回教法庭也面对同样问题,结果也处理得很好。」

马兰俊在该研讨会上致词时说,在巴布亚新畿内亚,亦有为原住民而设的第三司法制度,澳洲在这方便更是做的十分出色。

他说:「原住民法庭必须有其独立性,其法官应该由专业人士担任……我希望这一天会到来。」

他表示,原住民法庭的地位应受到各部门包括国民登记局的认同,包括该局必须承认在该法庭公证结婚之案件,「该局曾经质疑该法庭的决定,我逐向他们提出质问。」

亦出席该研讨会的前国家总检察司丹斯里阿都干尼巴司在受访时表示,虽然在联邦宪法现有条文下,原住民法庭之司法制度已经存在,但没有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那麽完善。

因此,他表示,联邦当局及沙巴州律政司正在合作处理有关工作。

领导砂沙少数原住民技委会主席的联邦能源、绿色工艺及水务部长拿督斯里麦西慕安基利在接受访时说,该委员会愿意协助提升原住民法庭的地位,但该委员会迄今只处理兴建原住民法庭大厦的问题,「我们尚未接获提升其地位的正式要求。」

他表示,赋权原住民司法制度是提升其水准和整个司法制度,以便原住民法庭的裁决在更高级别受到承认,「因此,原住民法庭必须设立高等法庭及上诉庭,与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一样。」

较早时,马兰俊呼吁太平局绅竭尽所能履行职责,不要以本身职位来「找吃」。(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