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集会案无罪释放 控方上诉定728宣判

(本报讯)沙巴净盟前主席珍妮拉欣邦涉及触犯和平集会法令而获判无罪释放,控方不服而上诉,改由古晋法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聆审后,保留判词,定七月廿八日作出判决。

“视频会议”审案设备自启用多年来,仅限于民事诉讼案审讯,此次应是首次聆审刑事上诉案件。

律师南星代表答辩方珍妮拉欣邦,副检察司颜炳君代表控方提出上诉。

珍妮原被控于2015年8月29日在丹容里拔里卡士湾召集非法集会,并于8月30日在里卡士湾公园召开非法集会,均触犯和平集会法令第9(I)条文。

控方传召12个证人后,推事庭于去年十二月廿日判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控方因而提出上诉,并曾于今年5月5日由拿督诺再雅法官初审。

昨天的“视频会议”审讯是与古晋高庭联线,由法官拿督游贞桂主审,诉辩双方提呈陈词。

法官聆审后, 保留判词,订7月28日下午宣判。(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