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13商品列统制品 贸消部:未贴粉红标签罚1万

(汝来5日马新社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宣布,从2月10日至21日期间,13种商品被列为农历新年佳节统制品。

贸消部长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指出,这13项统制品分别是生鸡、标准净鸡、超级净鸡、A、B、C级鸡蛋、印尼和中国进口包菜(除了北京包菜)、中国进口蒜头、白鲳鱼、明虾、花肉及上肉。

“商家必须以较低价格或不超过顶价售卖统制品,并贴上粉红价格标签,以区分其他物品。”

他今日在农历新年统制品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韩查指出,佳节统制品涉及半岛91个地区、砂拉越31区及沙巴27区,以及纳闽1区。

他说,违反2011年统制品和反暴利法令的商家可面对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没采用粉红色标签者,将面对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接获最高5000令吉传票;公司则罚款2万令吉或接到最高1万令吉传票。

他强调,贸消部将积极监督及保护消费者,避免商家趁机牟利。

消费者及商家可以到贸消部官网www.kpdnkk.gov.my检查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