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联9候选人官司缠身 中选若遭判决 恐失议员资格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任何国州议员若被判坐牢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失去议员资格。

资料显示,这9名官司缠身的国州准候选人,包括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他因购屋被指贪污,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

该刑罚是最高坐牢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的5倍或最少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国家诚信党宣传主任兼哥打拉惹区候选人卡立沙末,则被控无证宣教,罪成罚款2900令吉,目前在上诉阶段,所以仍可在本届大选上阵。

而这些希联“官司”准候选人,其中7位是人民公正党员,分别是副主席兼峇都区国席候选人蔡添强、策略局主任兼峇央峇都区候选人沈志勤、甲州主席兼汉都亚再也国席及文庙州席候选人三苏依斯干达、霹雳州副主席兼丹绒马林区候选人郑立慷及公青团全国宣传主任兼士满慕州席候选人李健聪。

行动党方面,全国副组织秘书兼金宝区候选人苏建祥因抵触和平集会法令被控。

他们个别面对抵触和平集会法令、煽动、不当使用网络设备及网络服务、侮辱及中伤警员等罪名,除了上诉,其余在审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