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西埔架州席及里巴兰国席 民兴挑战失败 国阵保住议席

(山打根18日马新社讯)选举特别法庭驳回沙巴民族复兴党入禀的选举诉讼,国阵保住双溪西埔架区州议席和里巴兰国会议席。

法官阿兹哈哈里说,法庭在研究双方宣誓书和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民兴党双溪西埔架州议席候选人阿斯马兰,于5月9日入禀上述州议席的选举诉讼。

他列沙巴前首席部长兼双溪西埔架州议员丹斯里慕沙阿曼为首名答辩人,该州议席选举官和选举委员会为第2及第3答辩人。

此外,民兴党里巴兰国会议席候选人依尔旺沙入禀该国席选举诉讼,他列里巴兰区国会议员查卡里亚为首名答辩人,该国席选举官和选委会为第2及第3答辩人。

阿斯马兰和依尔旺沙指慕沙阿曼和查卡里亚涉嫌在第14届全国大选前和大选时贿赂,因此要求法庭宣判撤销他们在大选中获胜的资格。

阿兹哈哈里说,法庭在考量后认为,入禀诉讼者没有遵守数项条例,包括没有根据条例提呈3份选举诉讼副本,反而只提呈两份。

他说,申请人也没有遵守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38(1)(a)条文,这项条文阐明以贿赂和索取特定金额有关的选举诉讼,必须在缴付有关金额后28天内提出。

他谕令申请人向首名答辩人缴付3万令吉堂费,同时向第2及第3名答辩人缴付各1万令吉堂费。

慕沙阿曼的代表律师团成员包括仄亚马里慕都、里万登、里都安和阿兹尔,查卡里亚的代表律师是阿都法立。

阿斯马兰和依尔旺沙的代表律师分别是马纳和查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