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玛太阳能合约案件 展延案件移至高庭审理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被控在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取和接受贿金案移交至高庭的申请,将展期审理。

法官科林劳伦斯是基于辩方今天上午才从控方手中取得上述申请文件,因此决定展延审理这项申请。罗丝玛的代表律师拿督阿克峇丁说:“我们需要展延日期,以研究控方要求案件移交高庭的申请。”

针对控方申请将上述案件,和罗丝玛被控洗黑钱及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案一起审理,他说,这些案件涉及的交易不同,他需要时间研究,他因此要求法庭展期一个月。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则认为,辩方无需太多时间研究,如果反对一起审理案件,可向法庭提出反对。科林劳伦斯择订本月24日,聆听辩方是否要提出反对。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儿子阿斯曼(季平)陪同罗丝玛出庭,开庭数分钟后,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也进入法庭公众席,坐在纳吉旁边。

青年及体育部前副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在开庭前,和纳吉及罗丝玛交流,他在开庭后离开。去年11月15日,罗丝玛在地庭面对2项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取和接受贿金的控罪,惟她皆不认罪。

罗丝玛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条文(受贿),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砂太阳能合约弊案 里扎面4贿赂控状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特别事务官拿督里扎面对4项在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取及接受贿金指控的案件,将由高庭审理。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里扎的代表律师利哈阿达的申请,将此案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

尽管如此,法庭尚未择定此案在高庭过堂的日期。此案将于明天在地庭过堂,法官罗兹娜将更新案件的最新发展。

利哈阿达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7(1)(e)条文申请将案件转移高庭审理,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没提出反对。

现年45岁的里扎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4项为本身和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在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中索取及接受550万令吉贿金的控状,他皆不认罪。

在首项控状下,里扎被控为罗丝玛向Jepak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金,这占合约总值15%。

控状指出,这是作为协助该公司以直接协商方式,获得教育部的396间砂拉越乡区学校安装太阳能供应合约的贿金。

第2项控状指他向赛迪要求2500万令吉贿金,作为让罗丝玛协助该公司获得上述合约的酬劳。

他被控于2016年3月至4月间,在双威太子购物中心一家餐厅犯下上述罪行。

第3项控状,里扎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为罗丝玛向赛迪收取了500万令吉现金,作为罗丝玛协助该公司在柏威年产业信托管理有限公司的走廊,进行太阳能供应工程的酬劳。

第4项控状,里扎被控于2016年12月23日,为本身向赛迪收取50万令吉现金,作为他协助确保罗丝玛帮Jepak控股公司在武吉泗岩沫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里扎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受贿),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