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针对香港渔船在去年12月临时执照(temporary license)宽限期届满后,被禁止进入我国载送活鱼,导致我国水产殖养业者生计受到影响一事,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副部长沈志勤表示,他已在上周五会见我国交通部长陆兆福,后者承诺将会尽快寻找对策,并原则上同意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他于周日出席在峇都茅文开小学举办峇都茅州议员阿都哈林新春团拜时,如是指出。
槟州水产养殖公会主席拿督吴清良在较早前指出,去年12月宽限期届满后,香港渔船自今年1月1日起,无法进入我国海域收购活鱼,需“转战”至其他领国收购,导致我国渔业生意遭受影响。
沈志勤:港船不符我国条例
沈志勤解释,有关到大马收购活鱼的香港渔船并不符合我国条例及安全措施,违反了国际公约,因为有关渔船不是运输船,仅能作为捕鱼用途,而非载送活鱼。但交通部皆会通融有关渔船,在每半年给予一次宽限
期,让香港渔船前来收购活鱼。
他表示,自己自从上任后,已曾一次给予6个月通融香港渔船来我国海域收购活鱼,至去年12月期满,而我国交通部长将寻求对策,并原则上再次给予6个月通融,直至交通部另行通知。至于展延期限至何日,他则以这是交通部管辖为由,应由交通部宣布日期。
他说,目前执法单位并不会对香港渔船展开执法,但在展延期限到期后,执法单位有权对有关船只采取行动。
为此,他表示,这项通融并不是长远之计,并建议业者寻求未来的出入、或使用符合我国规格的船货运至香港、或另拓其他国家市场。
他补充:“业者不一定要卖活鱼给香港渔船,也可以直接把活鱼卖给其他国家例如菲律宾、澳洲、日本等国家以赚得更多。”
他认为,由于海产是每日食用必须品,因此有潜能将我国渔产带入国际市场。他希望水产殖养业者与农业部及渔业部配合讨论,寻求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