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遭轮奸 警通缉2涉案青年

【本报拿笃记者五日讯】在联邦土展局沙哈拔一名17岁少女遭2男子强奸!

拿笃警区主任纳斯里曼苏助理总监说,2月24日大约早上5点,受害者被一名男子以电单车载去一间工厂地区,然后带该女子去一间男子租来的屋子,该男子与其另一个男子脱去少女的衣物进行强奸,少女无法反抗因双手被捉紧,与此同时少女被电单骑士以头盔打到脸及肋骨受伤,手机也被抢,导致少女无法求救。

初步调查,受害者是从打里卜家出来,在2月23日与嫌犯既来自拿笃的男友乘骑一辆电单车,目的要兜风吃食物及看电影。因为进入深夜,少女回家害怕父母责骂,于是嫌犯把少女安置在其女友的家过夜而他自己去他处夜宿。

于2月24日大约早上6点,嫌犯载着受害人表示要去拿衣服,受害人与嫌犯乘骑至兰瑙,加油后经特鲁毕到拿笃,少女首次来拿笃,当时不知身在何处,只看到路旁有油棕树,她相信是联邦土展局。

当到达一间双层屋,嫌犯称是租来的屋子,在屋内表示要与她做爱,受害者拒绝,而受到嫌犯用头盔打她脸,推倒后以脚踩她左边肋骨,然后脱去她的衣服强奸,一次过后,嫌犯朋友接着强奸她,她反抗设法逃离并喊求命,嫌犯捂着其嘴,再强奸一次,过后警告受害者不许告诉他人,不然会杀害她,第二天嫌犯把受害者送到其姐姐家,其姐把受害者以一辆宝腾赛佳送回亜庇,受害者把事件告其母亲,过后一齐去斗亜兰警局报案,并被安排到医院接受检查,经过医生检查受害者的私处,发现处女膜在5点和7点钟的位置有裂痕,是新裂痕,左脸,左肋骨与背后有瘀青伤,被安排住院留医。

受害者17岁,本地布吉斯籍,无工作。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笫375B条文强奸罪调查上述案件。

纳斯里警区主任吁请公众若知道嫌犯下落或相关情况,立即联络拿笃警局电话089-881255或到其他就近警局投报。骑电单车嫌疑犯称为Arif,另一名嫌犯被称为Atang。(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