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法仍未废 慕尤丁指警方可权衡援用

(吉隆坡20日讯)警方援《煽动法令》调查妇女节集会引发批评,内政部长慕尤丁强调,《煽动法令》仍存在,警方处理案件时,仍有权依据需要援引使用。

“法律上,法令(《煽动法令》)仍存在,因为它尚未被提呈至国会废除。”

慕尤丁今早于加影监狱局学院,为“第229届监狱局日”庆典主持开幕礼。

他在较后受访时表示,“我们需确保该法令不被滥用,但至今仍有人涉及敏感案件”。

“譬如质疑王室和宗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例如,有人侮辱我,有人憎恨内政部。说吧,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我们认为,那不是侮辱如,但如果是狠批王室或者国家重要的制度,那么我们会严肃看待。”

他说,许多亵渎宗教、王室以及种族主义的案件,都是因为《煽动法令》而得以正视。

慕尤丁是回应记者询问对于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言论的看法。刘伟强早前声称政府已禁止警方援引《煽动法令》。

■交由警方裁量

慕尤丁认为,警方应该尊重政府的指示,但是否援引该法令则取决于警方的裁量。

“我们交由警方裁量。”

慕尤丁同时指出,废除《煽动法令》相关研究已在最后阶段。

去年10月,内阁会议曾颁布政令,暂缓执行《煽动法令》;惟12月爆发斯里马哈马里安曼兴都庙骚乱事件,内阁议决可在此案豁免限制,让警方以该法令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