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超市2条长裤 换来100令吉罚款

(本报讯)在超市偷了2条长裤,换来100块钱的罚款!

一名毒虫除了身上穿的裤子,身上还被发现2条来历不明的裤子,被逮捕后昨日(9日)控上法庭而遭法官罚款100块钱。

被告阿都沙林是在亚庇某超市外被发现拥有2件迷彩长裤,惟无法解释从何而来,因此被保安员报警捉走查办。

控状指他今年5月3日下午2时,在中央巴杀附近一家超市外,被发现拥有2件来历不明的迷彩长裤,抵触沙巴轻微罪行法令第22A(1)条文。

被告随后也在亚庇警局内被发尿液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因此再加控1项吸毒罪名。

被告周四(9日)早上在被告栏中对第1项控状(拥来历不明财物)认罪,被罚款100令吉,否则坐牢2个月取代。

上述罪行,最高罚款100令吉,或者坐牢3个月,或两者兼施。

法律援助基金律师指出,被告是大马公民,年龄20来岁,恳求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阿菲克基于被告的毒品检验报告尚未出炉,因此允许被告以1500令吉,保外候审。(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