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发展公司案开审 控方将证明纳吉刘特佐 千方百计掩盖犯罪踪迹

(吉隆坡28日讯)控方将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案周三开始的审讯中证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商人刘特佐在一马公司丑闻于2015年7月初爆发后,千方百计的掩盖其犯罪踪迹。
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的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其开庭陈词指出,有人伪造文书,以当成是来自一名阿拉伯王子的捐款。
“这些文书包括信函和4张支票,每一张的数额为2500万美元,开具者据称是阿拉伯捐款者,但这些支票从来没有要兑现,也不曾兑现。”
“控方将出示证据,以证明被告千方百计的要逃过司法,他干预此案的调查,也就是大家所知的一马公司丑闻。”
“他千方百计的要掩盖其罪行,控方将援引所有证据来证明被告在犯下他被控的罪行时,存有犯罪意图。”
他说,此案的资金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也就是许多人所熟知的一马公司(1MDB),其前身是登嘉楼投资机构(TIA)。
他指出,被告在将它名字改为一马公司的过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并修改公司章程,以让他全权掌控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事项。
“简单来说,他是该公司的全权代表(plenipotentiary),而且,他是该公司的顾问局主席。
“他利用这个职位,以及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身分,以采取特定的行动,以向一马公司董事局施加影响力,旨在仓促的情况下执行特定的不正常交易,被告的最终目的是为自肥,他成功做到。”
另外,斯里南指出,一出精心策划的大剧上演,部分人物在不同阶段有着各自的角色。
 他强调,被告本身扮演重要角色,其目的就是要中饱私囊。
他说,虽然此案有4个阶段,但每一阶段都必需被看成是连续的情节,因为是被告事先铺排好,以捞取利益。
“在这出大剧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名叫刘特佐的男子,他是逃犯,他涉及登嘉楼机构和后来的一马公司。”
他说,控方将证明被告以其言行,向一马公司职员和其董事局等清楚表明,刘特佐是他的“另一个我”(alter ego)。
“事实上,刘特佐是被告的镜像,控方将确立事实,以做出无可辩驳的推理,借此证明刘特佐和被告在所有犯案时间的行动,如出一辙。”
纳吉(次排中)抵达吉隆坡法庭,准备出庭聆听1MDB案件的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