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拥冰毒 劳工监2年鞭3下

(亚庇15日讯)劳工被控拥有冰毒,认罪后遭判入狱2年兼鞭笞3下。

29岁的阿拉吉乃被控于8月3日下午3时30分在下南南镇一间手机店前的五脚基,拥有重15.84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降低保释金。法庭通译员向被告解释,即已认罪只能针对刑罚求情,若否认罪状才是针对保释求情。

推事也进一步向被告解释,罪成者在此控状的条文可判最少入狱2年,最高5年,同时需施加不少于3下的鞭笞,最高9下。若被告的案件经过审讯,刑罚将比第一时间认罪来得重。

被告选择认罪,并求情减低刑罚。主控官艾伯巴西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推事检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