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称愿赴台自首 对香港说“对不起”

(香港中通社23日电)涉嫌在台湾杀人的香港男子陈同佳因洗黑钱罪23日在香港壁屋惩教所刑满出狱。陈同佳称,因自己做了无可挽救的错事,愿意为自己的冲动、错误自首,回台受审及服刑。对香港社会和香港人,他说,“对不起。”

当日早7时,大批香港本地、台湾地区、内地及海外传媒记者在壁屋惩教所外等候。惩教所加强安保,以铁马间隔出采访区域,亦有警员在现场维持秩序。

陈同佳在上午约9时步出监狱,并未戴口罩或遮盖面容。他首先向女友潘晓颖的家人鞠躬道歉,然后表示因自己做了无可挽救的错事,为他们带来很大伤痛,自己内心亦受谴责,故愿意为自己的冲动及错误自首,回台湾受审及服刑,希望可令潘晓颖的家人稍稍释怀,也令潘晓颖安息。

对于香港社会和香港人,陈同佳说,“对不起。”他希望得到原谅,社会能给予其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他也感谢家人及父母,称就算犯了弥天大错,家人一直给予支持和关怀,对他不离不弃,他会铭记他们的支持与养育之恩。

陈同佳涉嫌于2018年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逃回香港,并因非法处理死者财物而遭香港警方拘捕。惟台港间未签署引渡协议,陈同佳无法被引渡至台湾接受调查杀人案,香港法院只能以在香港犯下的洗黑钱罪判处陈同佳29个月有期徒刑。事件触发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后引发广泛的社会风波,至今仍未平息。

针对台湾方面22日表示希望派员来港押解陈同佳赴台,特区政府于23日凌晨发出声明,称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声明表示,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作为台湾通缉犯,陈同佳是自愿到台湾自首。特区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敦促台方不要将事情复杂化,希望案件可以有所进展。

早前陈同佳曾致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愿意到台湾自首;惟台湾方面获悉后拒绝陈同佳入境,后改为要求派员来港押解其入台。(完)

 

10月23日上午九时,涉及台湾杀人案的疑犯陈同佳(蓝色风衣者)当日刑满于香港壁屋监狱获释。 香港中通社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