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年仅10岁亲生骨肉 狼父蹲监22年打10鞭

(亚庇14日讯)法庭今午宣判一名强奸女儿的狼父罪名成立,判决他入狱22年兼鞭笞10下,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

地庭法官阿兹丽娜在宣判时,指控方已在超越合理疑点的情况下,力证被告罪行如控状所指 ,因而宣判被告罪成。

被告在向法官求情时,盼降低牢刑和鞭笞次数,以及获准假释在外工作,因他仍欠下许多未还清的债务,同时需照顾家人生活。

副检察司努琳纳塔希雅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受害者乃被告亲生骨肉,事发后面对严重的精神创伤,从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孩,心情变成紧绷忧郁,失去笑容。

她续说,受害者与母亲已迁居山打根,以协助受害者走出心灵创伤。她也指,被告非唯一养家的成员,其妻子有工作,照顾日常的生活开销。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的2019年3月27日算起。

42岁的狼父乃被控于去年1月7日下午5时至傍晚6时之间,在布打丹一家霸级超市后方的住家,强奸当时年仅10岁的女儿,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控方在初审时,共传召了7名证人供证,被告遭判表罪成立后,自行出庭抗辩,没有传召其他证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