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马大法官黄达华澄清 未发封口令公开被控高官姓名

(亚庇5日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黄达华澄清,法庭未发出封口令禁止媒体报导前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沙巴及纳闽区副总监被控6项不诚实挪用财物控状的案件,也未禁止媒体公开前副总监的身份。

他今午在亚庇法院大厦活动厅为“沙巴动物福利及宠物饲主指南”主持推展礼后,受询反贪污庭法官于1月22日指示媒体勿刊登被告姓名及拍摄被告照片一事,如此表示。

他说,这或许是因当时承审法官及采访的媒体之间沟通失误,并强调法庭并没有发出封口令。

“一般程序是控方或辩方向法庭申请封口令,法官将依据双方陈词做出裁决是否批准申请。我在查阅法庭的审案纪录后,并没有发现有发出相关的封口令。”

黄达华强调,法庭不能阻止公眾透过媒体报导取得案件的资讯,除非有特别情况做出申请,而法官也将依据申请的论据,裁决是否批准封口令。

前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沙巴及纳闽区副总监卡米丽雅(40岁)于上个月被控6项不诚实盗用财物的控状,申索款项达1万7千930令吉。她被指在2015年1月至2月之间,向该部门申索6间学府所举办的活动费用,而实际上这些活动并没有进行。

她另外也面对6项交替控状,指她在相同的时间内,指示该部门的总监助理向总监提供伪造的申索文件,以便批出相关款项,实际上这些活动的开销项目并没有进行。

被告的6项主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条文,而6项交替控状皆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2)条文下被判刑。

承审的反贪污庭法官阿布巴卡是在退庭后,于内庭召见多家媒体的采访记者,要求他们不公开被告的姓名及拍摄相片。法官当时给予的理由是因为被告的儿女尚在求学,这或将影响其儿女求学。各媒体报章也遵从法官的要求,未公开被告姓名,唯引起读者反弹,认为这已打开不良的先例,隐藏了被控的高官身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