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受害者不配合审讯 罗里司机无事省释

(亚庇6日讯)法庭今日宣判一名被控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罗里司机无事省释,因受害者搬迁至西马后,不愿再与控方配合。

案件于今日续审时,副检察司西蒂阿米拉告诉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控方接获指示不再继续提控被告,要求判决被告释放不等同无罪。

她说,此案受害者案发后搬迁至西马定居,过后拒绝与控方进一步配合审讯。法官遂判决被告无事省释,当庭释放。

49岁的罗里司机乃被控于2015年1月17日至11月21日之间下午1时,在保佛王麻骨的缤缤海滩,路边的一辆桥车内强奸一名15岁未成年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