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违反行管令 被控后皆认罪

(亚庇9日讯)3名男子被控违反行动管制令,认罪后遭法庭分别判处坐牢、罚款和社会服务令。

3名被告分别为29岁的依里申、26岁的哈凡哈雅迪和31岁的尤索夫哈山,他们被指在4月7日晚上11时50分共同在沙巴大学路的高架公路附近违反行管令,不遵从警员指示他们回家,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正在展开行管令巡逻行动的警员发现3人结伴同行,行踪可疑,便趋前截查盘问。但他们皆没有合理的理由出现在上述地点,3人不遵从警方指示回家后,便遭逮捕押返警局调查。

3名被告先后承认罪状,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林明俊代哈凡和尤索夫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盼以罚款轻判,指他们之前并没有罪案纪录。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指出依里申持有IMM 13证件,而声称持有出生纸的尤索夫,目前无法出示证明。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依里申入狱1个星期,刑期从被捕日算起,过后交由移民局处置。哈凡遭判处3个月(每次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而尤索夫则遭判决罚款500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之后需交由移民局调查身份。

另一方面,35岁的兰丹阿都阿兹斯和40岁的费查哈林共同被控于4月7日晚上7时20分,没有合理的理由出现在下南南镇,违反行管令,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第3(1)条文。

两名被告认罪后,各遭推事判处3个月(每次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若没遵守则需入狱3个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