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 冷冻食品贸易公司不认罪

(亚庇29日讯)一间冷冻食品贸易公司面对3项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的控状,该公司代表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该公司被指在2019年3月27日早上11时至12时45分之间,在布打丹甘榜摩伦顿的店铺未妥善处理工业液体。三项控状指该公司分别触犯环境素质(工业液体)条例第11(1)(b)条文及第12(b)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32条文被判刑。

该公司由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代表出庭面控,并否认所有罪状。主控官诺哈兹万要求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择期过堂,建议被告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陈德明告诉法官,我国在实行行管令后,各行业的状况欠佳,建议将保释金降低至5千令吉。主控官对降低保释金无异议。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7月28日过堂,允许被告以5千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