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毫不手软 取缔违法商家

(本报斗湖三日讯)商人没有在物品上标价被罚款一千令吉。

斗湖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主任亚斯拉尼达比表示,斗湖一批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官员昨在柯哈拉路之士加迪园作例行检查,检查结果发现一间杂货店没有为液化气标上价格,因而触犯1993年价格控制(零售商零售)法令第3分节,该单位被罚款一千令吉。

在同地点,二名商人因使用逾期度量衡,分别个人罚款二百令吉而公司则罚款一千令吉,并且均触犯1972年《度量衡法》第14(6)条文法令。

斗湖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经常监督及检查此区商界单位,商人受劝请在有操守及遵守律法经商,在售卖统制品如口罩及糖必须根据所宪报价格,斗湖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将毫不犹疑采取行动对付触犯《 2011年价格控制和反利润法》及其他法令者。

除此之外,商人也被警告勿以不合理价格出售物品,勿储存物品如口罩以操纵价格。

消费人受劝请向斗湖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投诉若他们发现有人售卖统制品如口罩及糖比原定价格高的话。(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