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少女 强奸成孕 诞女婴 无证件男 入狱20年打10鞭

(亚庇8日讯)无证件男子灌醉未成年少女后,强奸对方成孕,诞下女婴,今日被控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20年兼鞭笞10下。

21岁的被告马韩阿都哈密乃被控于2018年7月中,在古打毛律甘榜兰佳劳强奸一名15岁的未成年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

案情指被告透过手机通讯软体认识受害者,并在2018年7月首次见面时,强迫对方喝下大量烈酒,造成后者不省人事。

受害者醒来后发现身上只穿了上衣,怀疑遭被告强奸。受害者母亲于2018年10月察觉女儿大腹便便,到医院检查才惊悉女儿已怀孕4个月,便向警方报案,逮捕被告。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祈求其刑罚从被捕日算起。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受害者未成年,被奸成孕后诞下一名女婴。

法官在宣判时,指她依据所呈堂的案情,以及受害者是遭被告灌醉后施暴,判决如上述。被告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