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今后无法随便跳槽! 选改员提议员罢免法

丹斯里阿都拉昔(左)与范平东在记者会上发言。

(本报讯)国州议员以后不能再随便跳槽!选举改革委员会将于本月杪提呈予政府的选举改革报告中,建议实施议员罢免法律,进而杜绝一再影响沙巴乃至全国政局的「青蛙议员」问题。

据指出,这项法律有别于外国的全面罢免法,前者只主张应对议员跳槽,而非如外国般无论任何理由,皆可发动罢免。

所指的罢免法,即是一旦议员跳槽,选民可以联署要求选举委员会展开第一轮投票,如果达到某个门槛,即可正式表决罢免。

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阿都拉曼日在亚庇主持选改工作坊开幕礼后表示相信目前虽是国盟新政府,始自前希盟政府时期的彼等研究得出的有关建议不会白费。

他表示,彼等将向政府提呈49项建议,包括克服议员跳槽问题。

他说:「我已会见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他保证支持继续推动选举改革工作,我们对此感到高兴……不是直接修正联邦宪法,我们可以修改一些法律或拟定一些新机制,以做到阻止议员随便跳槽。」

无论如何,阿都拉昔表示无法预测国盟政府何时立法或制定该新机制,「政府在接获我们的报告后,可能还要另设委员会来加以落实。」

淨选盟:不必修宪

●亦出席该开幕礼的大马淨选盟全国主席范平东表示,制定有关规定若得涉及修宪可能会比较困难,但选改会的建议会比较容易落实。

他表示,大马不宜实施过去曾实施、惟已被联邦法院宣判违反联邦宪法而无效的反跳槽法律,因为该法律规定一旦议员离开他当选时的政党,就得失去议员资格,进而引发干预自由结社及其他不公平的问题。

他说:「有时一名议员跳槽是有其正当性的,例如他所属的政党或主席乖离原则,例如涉及贪污而不改变,议员只好离开;又如敦马哈迪等人的情况,在土团党斗争中被开除,如果按照传统的反跳槽法律,他们的议席就得悬空了。」

另一方面,阿都拉昔表示,选改会也建议选委会必须改变「无牙老虎」身份,因为若要减少我国选举违规案及推动我国成为真正民主国家,选委会必须被赋予一定的执法权。

他指出,唯有赋予选委会执法权,后者在执行监督选举的任务时,才能不必再依赖警方和其他机构来执法。

他说:「现在的选委会是没有牙的,甚至连开出罚单的权力都没有,改革之后,选委会可以把违规者『咬上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