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1岁女店员 巴男不认罪二万保释

(山打根十二日讯)涉嫌在杂货店内性侵二十一岁女店员的巴基斯坦男子今日被控时否认有罪,法庭择日进行审理,被告也获准以二万令吉,其中一万五必须缴付保释外出候审。

二十四岁被告今日是在山打根法庭,被指在今年九月二十六日,在比鲁兰一杂货店强奸二十一岁女店员,触犯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77CA(以异物发生性行为)条文两项控状。案在山打根推事庭处理,女推事赫丽娜准被告以上述条件外保。

女推事赫丽娜过后择定案件于本月二十七日在山打根地方法庭过堂,同时下令被告在保外候审期间需交出所持有的马来西亚护照。

被告聘请再里再纳出任辩护律师,控方则是副检察司马克肯尼。

根据比鲁兰警方完成的调查报告,被告在当天傍晚,在女受害者非自愿的情况下强奸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而同一时被告也涉嫌使用手指插入女受害者的私处,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A(以异物发生性行为)条文,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二十年监禁及鞭笞。(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