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成年少女 青年囚8年鞭6下

(本报讯)一名青年强奸未成年女生后隔天落网,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8年及鞭笞6下。

被告奥柏王,21岁,被控于今年4月4日上午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五十分之间,在兵南吉惹兰哥布萨一间屋内,强奸一年仅十四岁女生,触犯刑事法典376(I)条文。

被告表明认罪,副检察司丁尼斯陈述案情说,案发前少女在巴士站等朋友时,被告驾车来到,强拉少女进军,载往哥布萨一间屋内,在三小时内对少女三度性侵,之后才载少女返回原先的巴士站,然后驾车离去。

少女较后向警方报案,而被告隔天被捕,承认一切。

被告求情表示后悔,请 求从轻判罚。

丁尼斯力促严惩被告,以作警诫。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聆毕一切,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8年及鞭笞6下。(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