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窃被捕 青年坐牢罚款

(本报讯)一名青年劳工在超市偷窃失手被捕,昨天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20个月及罚款二千令吉,或以另四个月监代替。

被告诺马威特,29岁,被控于今年四月22日在兵南邦东贡岸一间超市内偷窃货品,触犯刑事法典380条文。

被告改口认罪后,遂遭判如上述,刑期由被捕日算起。

另一方面,青年罗伦斯陈,32岁,被控于今年一月五日在路阳一间娱乐场所,殴打致伤一男一女,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

此案过堂时被告改口认罪,因而被判罚款一千五百令吉,或以一个月监禁代替。{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