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财物变误杀 男子认罪判监15年

(本报山打根28日讯)布吉斯籍男子因误杀一名家庭主妇,今天被控于山打根高等法庭,他认罪之后被判监禁十五年。

被告是22岁的阿密鲁丁阿末,在前年六月间被警方抓获,今天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即是疏忽导致死他人,在此法令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三十年加罚款,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麦林于当聆听主控官陈述案情之后,也接受被告认罪而下判如上述。

此案由 副检察司富兰克林主控,他在陈述案情时指出,在2014年六月十日晚上七时二十分,警方刑事部在近拿笃路的一个油棕园内调查一起命案,发现一名印尼籍家庭女倒毙在一室内,有遭人以绳索勒颈及捂住嘴巴窒息而死的迹象。

他说,警方刑事部根据情报展开调查,在同月十二日下午三时左右,在斗湖一所餐馆逮捕了被告,他说,据警方调查,被告在事发当天原本是要抢夺死者的财物但是死者抗拒并大声呼叫被告因而使用绳索勒住死者的颈及捂住她的嘴巴以免被人发觉因此导致死者不能呼吸而死。

被告在庭上面对指控表示认罪因而被判入狱十五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