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涉恐案开审 控方传证人供证

(本报讯)来自古打毛律青年散工,面对支持“IS” 恐怖组织及拥有恐怖份子肖像案开审,控方表示将提呈证人口述及文件,证明被告触犯有关法令。

被告阿兹罗阿佐尔,26岁,被控于去年7月5日至19日间,在古打毛律甘榜哥打布岸,通过面子书户口,支持IS伊斯兰国组织,触犯刑事法典130J(1)(a)条文。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去年七月廿四日上午十时,在古打毛律警局内,被发现手机内藏有43张恐怖份子肖像,触犯刑事法典130JB(1)(a)条文。

被告否认以上控状,他由查马迪沙礼与花拉莎勒律师代为抗辩。

副检察司莫哈末法斯纳在开审词中指出,控方将举证证明被告通过面子书及使用手机犯下以上罪行。

首证人为苏芬阿里,来自吉隆坡武吉阿曼反恐执法组,讲述被告如何被查悉涉及支持IS的经过。

案由拉温达南法官审理中。{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