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拥有冰毒案 地庭定918开审

(本报讯)一名嘉籍中年男子被控拥有35.97克冰毒案昨天过堂,地庭择定九月十八日至廿日开审。

被告法兰西罗柏,62岁,被控于2017年1月20日下午一点十五分,在吧巴甘榜柏伦东的一处路旁,拥有35.97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A(2)条文。

此条文下刑罚至少五年监禁,最高为终身监禁,以及至少十下鞭笞。

被告于上月26日被提控时,否认有罪,案展昨天下午过堂,进行案件管理。

被告代表律师南星告诉法庭,根据调查报告,有些毒品是在车上被发现,有些在附近一屋中寻获,因此,他表示不同意数份文件中内容,要求控方关注。

副检察司丁尼斯表示会重新审阅文件内容;并表示控方在此案中将传召七个证人出庭。

法官诺哈菲莎择定九月十八日至廿日开审。(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