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9种未注册药物 女经理判罚款5千

(亚庇18日讯)药妆店女经理被控拥有未经卫生部批准注册的药物,认罪后遭法官判决罚款5千令吉。

33岁的女经理被指于2018年7月24日早上11时25分在实邦加路的苏莱曼中心某药妆店,拥有9种未注册的补品,违反了药物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并触犯相同条例的第30(1)条文,同时可在药品销售法令第12(2)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表示,盼能获得降低罚款,因她有沉重的家庭开销负担,尚需扶养上学的孩子,同时有许多尚未还清的债务。

来自药剂局的主控官阿末纳吉告诉法官,被告售卖的补品有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应依法严惩,同时做为一项警惕。法官经考量后,顾念被告乃初犯,判决罚款5千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此案起获的证物在上诉期结束后,交由控方销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