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伴持刀抢手机 电召车女司机判监10年 男同伙被判11年打6鞭

(斗湖27日讯)一名女性电召车司机被判入狱 10 年,而她的男性同伙在承认结帮抢劫的罪行后,被斗湖地庭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被鞭打六下。

两名被告,27岁的女性Ziana Abdul Zain和26岁的男性Hamzah Syed Hamid是根据刑法法典第395条文和第397条文的指控认罪后,法官Awang Kerisnada Awang Mahmud 作出了判决。

根据指控,两人被控与另一名仍在逃的朋友在受害人使用电召车服务时,团伙抢劫属于一名27岁男子Mohd Rizwan Evaristus的一部Vivo品牌手机。 案件发生在6月14日凌晨3时36分。

在抢劫期间,身为非法移民身份的菲律宾女性Ziana驾驶Proton Gen2车辆,而包括Hamzah在内的两名男子躲在后座,其中一人用危险武器(刀)指着受害者。他们被控根据刑法第395条文与同一法典第397条文一起阅读,最高可判处 20 年监禁和鞭笞。

较早前,副检察司Mohd Suhaimi Suriana要求法庭判处适当的刑罚,考虑到受害者在事发当天为自救而遭受的创伤,除了罪行非常严重且符合公众利益。两名被告没有律师代理,但在各自的上诉中,他们申请减刑。

刑期从他们被捕之日(即6月15日)开始判处监禁,法官还下令在完成刑期后将该名案中女性电召车司机 Ziana 转介到移民局,将其驱逐回原籍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