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9日讯)反贪污法庭今午宣判,社会民主和谐党主席拿督彼得安东尼被控5项反洗黑钱控状及1项串谋失信的控状,皆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反贪污法庭是在总检察长批准彼得申请撤销所有反洗黑钱及失信控状后,做出上述判决。
反贪委会的副检察司哈勒斯柏卡斯今午在案件提堂时告诉地庭法官阿布巴卡,总检察长已接纳彼得的陈情书,并批准撤销所有控状。他因此要求反贪污庭,在所有控状判决彼得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彼得的辩护律师马丁汤尼则向法官求情,指出若判决其当事人释放但不等同无罪,犹如让案件处于悬在半空中的状态。
他指出,案件中所涉及的1千500万款项实际上已经缴清,没有理由让案件依然存有悬念,盼判决其当事人在所有控状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DNA)。
法官经考量后,遂判决彼得在所有控状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彼得过后在庭外受询时,欣慰反贪污庭做出的判决,并表示他将继续其政治斗争。“现在最重要的是能继续为人民服务。谢谢你们!”
50岁的彼得是在2020年6月11日,被控5项涉及共875万令吉的反洗黑钱控状,过后又于同年6月18日被控与律师麦可普修斯(65岁),串谋在橡胶工业小园主发展局(RISDA)的油棕地收购案中,失信1千554万5千400令吉。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也告诉法官,总检察长已拒绝麦可的撤销控状陈情,并指出被告的3项控状将进入审讯阶段,要求择定审讯日期。
副检察司并未要求法庭翻译员向麦可宣读控状。麦可的辩护律师查喜沙要求法官择定过堂日期,并指出他们将对总检察长拒绝撤控的决定进行上诉。
法官遂择定麦可的案件于10月12日过堂。
根据较早前的庭审记录,麦可共面对3项控状,其中两项是触犯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另一项则是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的刑事失信控状。(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