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州财政部执法主任 否认16项收贿控状

(亚庇18日讯)前州财政部销售税执法主任在反贪污法庭面对16项收贿控状,他否认所有罪状,要求审讯。

44岁的祖菲卡柯梅尼目前在州乡区发展部服务,16项控状指他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月7日之间,在州财政部实必丹分局担任稽查部销售税执法主任时,接受一间棕油厂公司的经理行贿,每次接收700令吉至6千500令吉的贿金,总额达4万5千令吉。

16项控状皆指他触犯反贪委会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2)条文下被判刑。被告否认所有控状。

副检察司努鲁依查迪向地庭法官杰申祖贾要求择定过堂日期,不反对被告获保释。被告的辩护律师赛益安华则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指出被告目前仍在政府部门服务,弃保风险甚低。

法官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2月15日过堂,允许被告以2万5千令吉保释金(1万令吉按柜金)及1人担保外出。被告需每2个月1次向反贪委会报备行踪,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10)

祖菲卡(左一)否认所面对的16项收贿控状,在辩护律师的陪同下,前往办理保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