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告土权党诽谤胜诉 获赔15万令吉

(马新社)联邦法院恢复高庭裁决,谕令土著权威党和其主席依布拉欣阿里在一宗诽谤诉讼中,赔偿15万令吉予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

以娜丽妮为首的三司是以2对1多数票批准林冠英的上诉,以撤销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的判决。

本日庭审是通过Zoom进行。

法官哈敏达星在宣读判词时说,一名公职人员不管是以公职或个人身分兴讼,都不会被禁止提出诽谤赔偿要求。

娜丽妮的看法与哈敏达星一致,而另一名法官阿都拉曼瑟比持则持有异议。

可获得5万堂费

法庭也裁决林冠英可获5万令吉堂费。

阿都拉曼瑟比说,林冠英是以公职身分提出诽谤诉讼,但却没按照政府诉讼法令的要求,由政府法律官员代表,而且代表林冠英的律师事务所也没获正式授权。

林冠英是在2012年起诉7名答辩人诽谤。他不满,土权党已故前宣传主任鲁斯兰于2011年10月1日在土权党网站刊载一份声明,影射他向新加坡泄露国家机密,危及国家安全。

2015年3月26日,高庭裁决新海峡时报集团、其前集团编辑赛纳兹里、马来前锋报集团、其前集团总编辑阿都阿兹、土权党、依布拉欣和鲁斯兰须为他们的诽谤之举负上法律责任。

高庭谕令土权党支付15万令吉,以及新海峡时报和马来前锋报各支付20万令吉的赔偿。

2019年3月5日,林冠英只针对土权党和依布拉欣提出上诉准令申请。

不过,林冠英在去年9月22日的联邦法院上诉庭审一开始,就撤回向已故鲁斯兰所采取的法律行动。

二媒体同意赔偿

林冠英是在2019年7月取得上诉准令,以就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他在2019年3月5日,撤回就新海峡时报和马来前锋报所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因为这两家媒体集团同意遵循高庭的裁决,各别赔偿他20万令吉。

林冠英也是前槟城首席部长和前财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