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表示,不能任意使用惩罚和特赦的权力,否则未来需承担相关的责任。
根据《马新社》报道,元首是今日为彭亨伊斯兰法庭大厦主持启用仪式时指出,伊斯兰的正义原则不会给予任何犯罪者任何特权或豁免,不管是自己、亲友、家人或父母。
苏丹阿都拉也提醒,伊斯兰的正义原则除了毫不偏袒地维护正义,也禁止任何形式的不公正,包括对那些不受欢迎的人。而先知默罕穆德的时代就成功奉行此原则,并提高伊斯兰的尊严。
8月23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前首相纳吉的SRC案最终上诉,并维持高庭的裁决,即罪成入狱12年,同时罚款2亿1000万令吉。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今天证实,纳吉已在9月2日向国家元首申请特赦,因此在申请结果出炉之前,纳吉的国会议员的资格将暂时维持不变。
须公平地执行法律
苏丹阿都拉表示,透明的正义原则有助于打造一个正义、公正和繁荣的社会,而伊斯兰中的正义原则是维护上苍的信任。
“根据相同的原则,伊斯兰法庭在裁决时也须明智地运用斟酌权及对各造公平,特别是牵涉到家庭的案件时。”
“如果没有一致和公平地执行法律,正义肯定无法伸张,因为制定法律背后的理念将受到玷污。”
“结果,弱势群体最终会成为掌权者的受害者。”
此外,苏丹阿都拉提醒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公平审理案件,切勿耽误裁决,法庭人员及律师也有义务确保司法程序顺畅。
元首也希望,彭亨甚至全国能研究和落实,他过去几年建议的补偿金(diyat)概念,即赔偿受害者的亲属。
“我也要求伊斯兰法庭的法官深入研究,以社区服务作为惩罚方式,因为一些罪行并不严重,这应该考虑,以便他们能服务社会……通过酌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