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庇8日訊)20名中國籍男子和1名女子,在3個不同的推事庭被控串謀犯下詐騙罪行,並在地庭被控逾期逗留。所以被告皆否認控狀,案件展延6月12日再次提堂。
被控的21人分別為35歲的李勇彬、29歲的魏明亞、24歲的樊志勝、29歲的朱山傑、28歲的崔小峰、33歲的張恩棋、23歲的周祥萊、31歲的溫忠華、31歲的戴文豪、29歲的許修傑、21歲的王志鴻、23歲的車鑫興、27歲的謝爽、37歲的魯作維、27歲的張豪、26歲的李軒齊、32歲的馬潘、26歲的王浩、25歲的張宜良、18歲的許浩新和26歲的馬娟秋。(人名皆譯音)。
控狀指他們於5月21日晚上11時許,在亞庇成功衛星市一間酒店的客房,串謀犯下詐騙罪行,誘使受害者相信一個不存在的投資項目,抵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20B(1)條文(刑事串谋)下被判刑。
罪成者在上述條文下,可遭判決入獄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法庭翻譯員是以華語向衆被告宣讀控狀。
所有被告皆否認罪狀。他們是由沙蘭祖費里律師和洛曼沙兹萬律師代為辯護,兩名律師皆要求推事確認他們當事人的護照,並要求保留被告的保釋申請。案件分別由副檢察司亞卡斯星和副檢察司雅花安池漢負責檢控,他們表示將指示查案官,確認所有被告護照的有效性。
推事麥樂琳凱萬、推事祖姚米和推事萬法拉法麗查皆擇定案件於6月12日再次提堂,所有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結。
衆被告較早前在地庭,被控在相同的時間和地點,被揭發在沙巴逾期逗留,觸犯移民法令第15(1)(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5(4)條文下被判刑。
法庭翻譯員是以華語向衆被告宣讀控狀,他們皆否認罪狀。衆被告的代表律師沙蘭祖費里要求地庭法官賀曼胡欣保留保釋申請,副檢察司布萊恩法蘭希斯則表示,他將於案件再次提堂時,提交衆被告護照的有效性。
法官遂擇定案件於6月12日再次提堂,所有被告續遭延扣,至案件審結。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