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晋卓局绅杯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 4月15-17日丹南中华中学举行

(本报亚庇六日讯)2016年拿督郑晋卓局绅杯国民型改制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将于四月15日(星期五)、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在丹南中华中学,展开一连三天的精彩辩论。

沙董联会特别感谢拿督郑晋卓局绅连续任劳任怨地给予大力的支持此项辩论赛,并表示万分的感激。拿督郑向来对华校的关注与支持,尤其在辩论赛拨款预算中,不遗余力地付出及贡献,是值得大家学习并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这项2016年沙巴州改制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的宗旨是提高同学的辩论水平、发掘辩论人才、激发学生们的思维、应对能力及促进各校师生们之间的交流。

这项辩论比赛是公开予在籍的中学生(不包括中六学生)。比赛时间是上午的八时至中午十二时及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再来,报名费是每队参赛队伍必须缴付马币100令吉 ,参赛队伍更可在比赛当天的报到处缴付。

报名方式很简单,参与者可以传真方式把报名表格传真至亚庇中学,而传真号码是088-262578。

报名截止日期是2016年4月1日(星期五)。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前来参赛队伍的费用,如交通车费、住宿及膳食,主办单位将赞助。

在辩论赛中表现标青的冠军队伍,将可以代表沙巴州参与全国改制中学辩论比赛。届时,沙董联会将赞助马币三千令吉的费用。此比赛细则如有未尽善处,主办当局有权作适当之增删。

董联会礼貌拜会郑晋卓

(本报亚庇六日讯)沙巴国民型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日前礼貌拜访《2016年拿督郑晋卓局绅杯国民型改制华文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杯主拿督郑晋卓局绅,除了获得他的大力支持外,也获得本人的热心慷慨赞助辩论赛的经费。

已经来到第四届的《2016年拿督郑晋卓局绅杯国民型改制华文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一直以来都是由沙巴董联会所接手承办,前三届都由亚庇区亚庇中学所主办,但自第二届就开始一直都获得拿督郑的热心赞助。

沙巴董联会秘书长陈俊杰表示,非常感谢丹南中华中学能够接办今次的赛事,更希望此赛会以后可以轮值主办,也让师生们及董事会可以在各区互相进行交流。

“这不只是一个辩论赛事,更是一个文化和学术的交流最佳平台。”

他继续说,这一次在赛事在丹南举办,同时也深信丹南的华社对杯主拿督郑一点都不感到陌生,因为拿督郑除了是亚庇中学的校友外,更是丹南中华中学的校友。

“不管庇中或是丹中,我们有如此一位出色校友在金钱和精神上不遗余力地地支持华文中学的活动,这也是这也是华裔子弟们的福祉。”

陈氏说,除了感谢拿督郑外,也不忘感谢丹中愿意担起这个华丽的包袱,接办今年的赛事。

国民型改制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细则

2016年拿督郑晋卓局绅杯国民型改制华文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细则
1. 名称 : 拿督郑晋卓局绅杯国民型改制华文中学国会式华语辩论比赛
2. 方式 :
2.1每一队由三名正选辩论员及一名候补组成,惟候补人选可从缺。
2.2分成执政党队与反对党队对垒。
2.3两队陈词次序与时间分配如下:
2.4双方第三辩员的负责在于反驳对方论点, 不提出新论据。
2.5当一方陈词时, 对方辩员可要求“允许打岔”,陈词者可同意或拒绝要求。
2.6第三辩员陈词后, 将由双方的第一或第二辩员总结陈词。 先由反对党队总结陈词, 后由 执政党队总结陈词。
3.资格:
3.1代表必须是中一至中五在籍学生参加, 惟年龄在本年1月1日时不可超过18岁。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本以资证明。
3.2各校须派遣一支队伍参加。
4.评判:
4.1 每场比赛的评判团将由3、5或7名评判员组成。
4.2 评判将在辩论前30分钟进行赛前会议。
4.3 每支参赛队伍须委派至少一名评委,山打根及古达区除外。
4.4 除非出现无法避免的情况,评委不可出任由本身校队的辩论赛。
4.5 辩论赛的胜负是以评委的多数票决定。胜负并非由计算分数决定。
4.6 辩论赛结束后,竞赛组向评委团收取比赛成绩,交由议长稍候宣布。评委不许以讨论方式推选谁为胜方。
4.7 提交比赛成绩后,评委团将集合、讨论并选出最佳辩论员。评委可依据本身的记录作为挑选标准。
4.8 禁止发表诸如宗教、种族、人身攻击的敏感课题。
4.9 评判团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5. 程序 :
5.1 进行过程:
5.1.1 辩题将于区及全国比赛前的三星期内通知参赛队伍。
5.1.2 赛前一小时, 在秘书处抽签决定立场,即执政党队或反对党。
5.1.3 对垒队伍将分别被分隔在有关隔离室内。
5.1.4只有参赛的3名辩员及1名后补可留在隔离室内。顾问老师、教练、学生家属及支持者一概不准留在隔离室内。
5.1.5在隔离室内, 参赛者只能使用印刷材料作为参考,不可携带任何电子仪器入内。
5.1.6 辩论员须在比赛5分钟前进入赛场, 否则取消资格。
5.2 议长的职责:
5.2.1 辩论赛由议长主持, 并或两名计时员协助。 议长确保赛会顺畅进行, 不受参赛队伍或观众干扰。
5.2.2 议长读出赛会规则, 介绍评判员、计时员及辩论员。
5.2.3 议长不可针对辩题提出本身见解。
5.2.4 议长须确定评判员已作好准备才邀请辩论员陈词。
5.2.5 议长将宣布比赛成绩。
5.3 计时员职责:
5.3.1 计时员须确定每名主辩陈词时间为8分钟, 每名总结陈词的时间是4分钟。
计时由辩论员陈词开始。
5.3.2 计时员将在第1分钟结束时及第7分钟结束时响铃,表示在这段时间可要求允许打岔。 第8分钟再响铃一次, 表示主辩须结束陈词。
5.3.3 在总结陈词前, 计时员须确定两队有3分钟准备时间。
5.3.4 总结陈词第3分钟时, 计时员须响铃提示。 在第4分钟结束时, 响铃二次表示陈词时间结束。
6. 要求允许打岔 :
6.1当一方辩论员陈词时, 对方可要求允许打岔。 要求允许打岔可以在以下形式提出:
– 要求解释
– 声明立场
– 提问问题、诘问、反驳
– 提出事实根据、更正不符事实的论据
6.2 要求允许打岔目的在于向对方索取有关论点的资料或更正不符事实的论据, 也可要求解释或提出诘问。
6.3 每次要求打岔只限15秒, 因此用词宜简单、 直接及适当。
6.4要求允许打岔者不能滥用打岔权力, 干扰对手: 需要符合礼仪,违反者将被扣分。议长有权力制止任何不适当的打岔。
6.5要求允许打岔规则:
6.5.1 只能在第2 至第7分钟辩论员陈词时提出要求, 不能在陈词的第1及第8分钟时提出。 辩论员须注意第2及第7分钟的铃声提示。
6.5.2 总结陈词时不能要求允许打岔。
6.5.3 要求允许打岔时须有礼貌, 如举手或站直。 粗鲁的举止, 如敲桌子、击掌、拧手指、摇手、吹口哨、呼喊及其他干扰对手的动作将被扣分。
6.5.4 使用的语言应文雅有礼, 表现有风度, 不可呼喊, 发脾气或嘲讽对方。
6.6 要求和接受允许打岔:
6.6.1 一场辩论比赛中, 每名辩论员须要求最少2次的允许打岔;每名辩论员也须接受最少2次的允许打岔。
6.6.2 辩论员如要求少过2次的允许打岔, 将会在内容与策略上失分。
内容失分是因为没有争取黄金机会。
策略失分是因为没有履行辩论员的职责。
6.6.3 没有回答或不允许打岔的辩论员也会在内容或策略上失分。
内容失分是因为没有给对手机会。
策略失分是因为没有履行辩论员的职责, 恐惧面对挑战.
6.6.4 评判也可根据要求允许打岔时双方的临场机智、是否照稿宣读,以评估辩论员的表现。
7.附录:
各辩论员的角色指标(仅供参考)
备注:
1.预算的巴仙率及时间是以该辩论员的角色应放的重点为依据,并不能作为评分的依据。
2.评分标准是根据内容、策略/技巧、仪态与语言而定。(参考评分表)
3.首相及反对党领袖一一提出一个论点而已。
4.执政党及反对党第一议员一一提出二个论点。
5.执政党及反对党第二议员一一反驳而已。
6.总结一一反驳及总结而已。
队伍可采用之策略(仅供参考):
队伍可采用奥瑞冈制度以论证或反对实行该政策的必要。
备注:
执政党需要成功论证该论点的需要性、跟属性、解决力及损益比才能视为成功论证立场;而并非只论证需要性、跟属性、解决力或损益比其一环节就算论证立场。
*任何不尽之处,本筹委会有权删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