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变误杀改口认罪 劳工被判入狱23年

(本报讯)两名劳工面对谋杀华籍妇女案,首被告改变初衷承认误杀,昨在控方提呈案情后,被判入狱23年。

两被告为莫哈末赛阿都胡辛(21岁)及巴基尔纳尤(48岁)共同被控于2013年119日午夜至凌晨四时之间,在古达西瓜地一 间咖啡店,谋杀一名张女士(68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

次被告否认有罪,展周四(十日)过堂以进行案件管理;而首被告则于一月廿九日改变初衷对控方提呈的误杀交替控状,即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表示认罪。

副检察司颜炳君陈述案情指出,被告乃与三名同伙进行破门行窃勾当,他首先从咖啡店后门爬树进入窗口,再开门让其他同伙进店搜索钱财。

而正当他们干案时,死者从一间房内步出,手提尿桶,被告即刻扑上去,双手陷住死者的颈以防止她喊叫,直到她昏厥,即将她置于一张床上。

接著,被告与同伙继续搜索钱财后,分赃后离去前,见死者昏迷,即用被单将她盖住才逃逸。

死者因未依平常日开店而受邻居怀疑出事,致电在亚庇的死者丈夫,回来开门揭发命案。而法医证实死者死于窒息。

较后,警方成功逮捕两被告,另二同伙受通缉中。

副检察司颜炳君要求严惩毫无人性的被告;而死者丈夫戴先生(72岁)则感谢当局成功破案逮捕凶徒,他将接受法庭对被告施予的任何判罚,以还死去至亲一个公道。

被告律师赖希玛指被告对意外致死死者后悔莫及,他被捕后,2014年出世的女儿至今未见过面。

拿督诺再雅考虑以上一切,宣判如上述。{05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