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友族男子在地庭被控抢劫妇女手提袋时致伤对方,否认有罪,被令延扣至八月廿五日受审。
被告曼梳沙益,42岁,被控於2016年4月13日凌晨二时,在亚庇丹容里拔一处路旁,抢劫一名叶女士的内有一千令吉的LV手提袋,同时造成对方受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92/397条文。
被告否认控状,要求保释,声称其母亲年老多病,妻子怀孕体弱,均需要他照顾。
副检察司凯鲁丁表示控方反对让被告保释,恐会弃保潜逃,以及不利本案审讯。
地庭法官英特拉阿育考虑後,批准控方的申请,谕令被告受延扣候审展五月廿七日过堂,以及订八月廿五日开审。(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