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伊党:哈迪所提私人法案 并非伊斯兰刑事法

(本报讯)沙巴伊斯兰党署理主席哈密依斯迈昨日指出,该党全国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日前在国会提出的私人法案并非伊斯兰刑事法,而对沙巴的影响,只会为修正早在一九九五年制定的沙巴回教法庭罪案法令铺路,以让回教法庭判决时可作出更高的惩罚。

他表示,事实上,取代一九七七年沙巴回教法律行政法令的沙巴回教法庭罪案法令于一九九五年生效迄今保持不变,沙巴州政府应顺应时势需要而加以修正。

他说:「有人说(哈迪的)私人法案获得国会通过,就是实施伊斯兰刑事法,以致造成大马有两套法律来惩罚罪犯,也有人说它将违反一九六三年大马立国协议,这些都是误导性的,因为它并非伊刑法。

「我希望大家明白实况,并谨慎查阅该法案;如果(哈迪的)私人法案获得国会通过,会对沙巴有何影响?那只不为修正沙巴回教法庭罪案法令铺路,以让回教法庭作出更高的惩罚,而这法令,向来只限于回教徒,并不涉及非回教徒。

「在现有的沙巴回教法庭罪案法令下,州内回教法庭的权职只是判决不能超过三年监禁、五千元罚款及鞭笞六下,但这已是廿年前制定的法律,必须加以修正,伊斯兰是沙巴州官方宗教,其发展不应仅限于硬体发展而已。」

哈密依斯迈本身也是回教法庭执业律师,他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麽表示。

他表示无论是回教徒抑或非回教徒沙巴人,都能明白该私人法案及现有的本州回教法律状况。

他说,事实上,沙巴回教法庭罪案法令早就存在,它已管制非回教徒的大马刑事法典等法律共存。

●提到沙巴教会协会主席拿督杰里杜新牧师日前指哈迪的私人法案,会引来违反联邦宪法之回教法律,以及让那些遭国民登记局误植为回教徒的非回教徒受到不必要的惩罚时,哈密表示不予认同。

他表示,倘有非回教徒遭登记局误植为回教徒,他们应向该局或其他相关部门乃至法庭讨回公道,这无关有关私人法案。(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