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纳闽16日讯)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消费者事务局今日公布纳闽开斋节18种统制品顶价,于今日(16日)至7月6日生效。
(1) 生鸡(1公斤):6令吉20仙(批发)/6令吉80仙(零售)
(2) 净鸡(全鸡)(1公斤):9令吉令吉(批发)/10令吉(零售)
(3) 净鸡(无头,脚,内脏等)(1公斤):9令吉50仙(批发)/10令吉50仙(零售)
(4) 进口水牛肉(印度)(1公斤):16令吉50仙(批发)/17令吉50仙(零售)
(5) A级鸡蛋(1粒):38仙(批发)/40仙(零售)
(6) B级鸡蛋(1粒):37仙(批发)/39仙(零售)
(7) C级鸡蛋(1粒):36仙(批发)/38仙(零售)
(8) 红辣椒(1公斤):12令吉(批发)/14令吉(零售)
(9) 番茄(1公斤):3令吉(批发)/4令吉(零售)
(10) 进口包菜(印尼,中国)(1公斤):2令吉50仙(批发)/3令吉50仙(零售)
(11) 椰子(1粒):1令吉50仙(批发)
(12) 椰丝(1公斤):6令吉(零售)
(13) 小红葱(印度)(1公斤):5令吉50仙(批发)/6令吉50仙(零售)
(14) 进口大洋葱(印度)(1公斤):3令吉(批发)/4令吉(零售)
(15) 白蒜(中国)(1公斤):8令吉50仙(批发)/9令吉50仙(零售)
(16) 进口马铃薯(中国)(1公斤):2令吉50仙(批发)/3令吉50仙(零售)
(17) 马文鱼(IKAN KEMBUNG)(1公斤):8令吉(批发)/10令吉(零售)
(18) 吊景鱼(IKAN SELAYANG)(1公斤):6令吉(批发)/8令吉(零售)。(20)
今起生效为期21天
(本报纳闽16日讯)纳闽区国会议员拿督诺斯曼今日宣布:纳闽18种开斋节统制品顶价于今日生效,为期21天。
拿督诺斯曼国会议员是于今晨受邀为2016年开斋节统制品措施主持推介仪式。
他说,总共有18种食品被列入统制品,而这项统制品顶价措施是于2000年开始实施,而这是今年从农历新年及丰收节之后,第3次采取庆祝佳节的统制品顶价措施。
他说,开斋节统制品顶价措施旨在确保消费者在佳节期间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到佳节需使用的食品,特别是准备庆祝开斋节的穆斯林社会及所有消费者,同时避免因需求因素而导致物价上涨。除此之外,这也是政府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拿督诺斯曼指出,作为纳闽国会议员及人民的代议士,他非常感谢政府推行这项统制品顶价措施,尤其是适合现有不明朗的经济气氛,造成市场物价上涨及增加生活消费。
他也希望趁此良机呼吁商家遵守贸消局所设下的规定,同时符合道德的售卖有关统制品,确保消费者获得他们的权益。
与此同时,他也忠告消费者精明消费,同时了解本身的责任及全力善用他们所拥有的权益,而非仅是过于依赖法律的保护。
拿督诺斯曼表示,在获得商家及消费者扮演各自的角色,这项措施肯定顺利推行,同时也促请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没有遵照设下的规定,应向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者事务局投报。(20)
统制品须粉红标价 违规商家将被罚款
(本报纳闽16日讯)纳闽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者事务局总监阿伦化斯希拉今日希望售卖统制品的纳闽商家不可超越所设下的顶价,同时提醒商家将被列为统制品的食品价格标签,换成粉红色,方便消费者辨别。
阿伦是于今日在一项记者招待会上发表上述谈话。他说:总共有22名执法官员及7名监督价格官员将被授权监督统制品价格,并将采取严厉的行动对付不遵守规定德商家。
阿伦表示,统制品措施是通过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落实,若不遵守价格规定,个人可被判罚款高达10万令吉和坐牢,或个人最高5万令吉的罚单;公司则可被罚款50万令吉及接获高达25万令吉的传票。
“没有使用粉红色价格标签的商家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个人接获最高5000令吉的传票,公司则是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接获1万令吉的传票。”
至于没有价格标签或所售卖食品的价目表,个人可被判最高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刑期或两者兼施或接获高达2万5千令吉的传票。公司则是最高10万令吉或接获高达5万令吉的传票。(20)








